为全面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》和省、市、区信用建设工作部署,进一步发挥信用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、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,提升园区及楼宇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实力,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“信用园区”“信用楼宇”遴选活动于近日正式启动!符合条件的楼宇园区可以自主申报。
本次活动属于公益性质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遴选结果通过南沙区政府官方网站、“信用南沙”微信公众号、广东省信用协会等平台进行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收集。活动组委会欢迎符合条件的南沙区楼宇园区积极申报,通过遴选培育一批“信用园区”“信用楼宇”作为示范标杆推动实现以信育企、以企聚产,助力南沙区打造国际化、法治化、便利化的营商环境。
关于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详细内容,可通过以下指引获取。(申报文件附件请点击最下方附件下载)
一、活动说明
(一)信用园区遴选
1. 征集对象
南沙区行政区域内,以产业集聚为主要功能,具有明确运营管理主体的各类产业园区(不含住宅区、商业综合体等非产业导向园区)。以园区运营管理单位为申报主体,出现多个申报主体时,应协商确定申报主体。
2. 基本条件
(1)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在南沙区范围内。
(2)申报主体单位及入驻企业2022年以来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,且申报期间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未被公示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
(3)经营状况良好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、守法合规经营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3.申报材料
(1)自主申报阶段
①《申报承诺书》(附件1);
②《广州市南沙区“信用园区”申报表》(附件2);
③根据申报表所需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;
④园区入驻企业信用情况一览表(附件3);
⑤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;
⑥申报主体2022-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;
⑦申报主体企业信用报告(授权版)(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 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申请下载);
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(如园区获得的荣誉证书、媒体报道等)。
(2)专家复审阶段
参考广州市南沙区“信用园区”评价指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(二)信用楼宇遴选
1. 征集对象
南沙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明确产权归属,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、科研办公,以将载体面积出租为主要经营方式的楼宇载体(不含宾馆、酒店、商场超市、商业综合体、专业市场、公寓)。
参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单一业主商务楼宇以楼宇业主(或其授权经营单位)作为申报主体发起申请;
(2)多业主商务楼宇,可由权属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业主(或其授权经营单位)作为申报主体发起申请;
(3)其他业权分散以及无业主发起申报的商务楼宇,可由楼宇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申报主体发起申请。
同一商务楼宇出现多个申报主体时应协商确定申报主体。
2. 基本条件
(1)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在南沙区范围内。
(2)申报主体单位及入驻企业2022年以来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,且申报期间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未被公示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
(3)经营状况良好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、守法合规经营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3.申报材料
(1)自主申报阶段
①《申报承诺书》(附件4);
②《广州市南沙区“信用楼宇”申报表》(附件5);
③根据申报表所需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;
④楼宇入驻企业信用情况一览表(附件6);
⑤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;
⑥申报主体单位2022-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;
⑦申报主体单位企业信用报告(授权版)(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 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申请下载);
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(如楼宇获得的荣誉证书、媒体报道等)。
(2)专家复审阶段
参考广州市南沙区“信用楼宇”评价指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二、征集方式
采用自主申报形式。符合条件的园区、楼宇运营管理主体向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。
三、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
四、报送方式
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。
电子版材料(注:申报表、入驻企业信用情况一览表需提供Word电子文件)请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gdxyxh@163.com。
纸质材料装订成册(一式一份)请于8月5日前寄送至广东省信用协会(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首层广东省信用协会;收件人:黄小姐,020-83546600)。
附件: